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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东阳莲尘影视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堡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的上诉公告(23-18770)
发布日期:2024-01-09
浏览次数:517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18770号

南京堡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东阳莲尘影视有限公司诉你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原告东阳莲尘影视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向本院提交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二二四年一月九日  

联系电话:(025)83577283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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