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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6年1月13日在南京市建邺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发布日期:2017-07-07
浏览次数:1,564

区人民法院院长   汪 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以来,区法院在上级法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紧扣区委“后青奥发展年、基层党建提升年”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3348件1(其中,新收10073件、旧存3275件),同比上升34.33%;结案10534件,同比上升58.17%;案件结收案比104.58%,同比上升34.18%,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收结案数均首次突破一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与十二五2011年相比,五年内收案数增加了83.11%,增幅位列全市基层法院之首。
  一、忠实履行宪法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学习贯彻《刑法修正案(九)》,充分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功能,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36件,判处罪犯442人。依法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案件123件。积极推行繁简分流,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2,审结危险驾驶、盗窃等犯罪案件80件,平均审理天数4.78天,比同期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17.35天,提高了诉讼效率,《南京日报》予以专题报道。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案件,在国际禁毒日前夕,集中宣判7件8人,营造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氛围。依法严惩泄露国家秘密犯罪,审结首例通过网络出售国家一级建造师试题答案犯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付某有期徒刑1年。认真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没有发生冤假错案。
  二是加强民商事审判,促进社会和谐。强化以法律手段调整经济社会关系,审结房地产、建设工程、权属侵权等传统民事案件1805件,同比上升48.4%。高度重视涉众型民生案件,审结中泰国际广场、中冶置业、五矿地产等群体性案件1642件。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3,实行一审终审,审结程某诉欧尚超市、迪卡侬等消费维权纠纷案件457件,既净化了消费市场,又规范了职业打假行为。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成立“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集中审结婚姻家庭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行政、民事、刑事案件384件。加强商事审判工作,不断强化规则治理,注重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保障市场交易安全,审结金融借款、买卖合同、融资租赁、信用卡、投资理财、股东权益等纠纷1084件,同比上升151.5%。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审结153件,同比上升159.3%,有效地发挥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其中,采取“先同后异”的庭审模式4,成功调解KTV音像制品侵权案件88件,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对处理结果比较满意,予以高度赞扬。
  三是加强行政审判,推动依法行政。认真学习贯彻新《行政诉讼法》,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坚持依法裁判,促使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审结各类行政案件345件,同比上升72.5%。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20件,占5.9%,同比下降1.5%。积极探索行政纠纷实质化解机制,主动建议行政机关完善具体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合法、理性表达诉求,促进“官民”和谐。妥善审理顾某诉区教育局全市首例学区划分行政案件,区法院在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的基础上,厘清“就近入学”非“最近入学”,尊重行政机关对学区的合理划分,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继续深化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组织旁听庭审、集中授课等形式,提升行政人员法律水平,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构建平等对话平台,确保“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22次,出庭应诉率达70.5%,同比上升19.12%。积极开展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5改革工作,切实落实“裁者不执、执者不裁”和权力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法治要求。
  四是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促进美丽南京建设。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力度,推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提升环境司法保护实效,以绿色司法护航美丽南京建设,受理案件20件,同比下降41.17%。根据省法院指定,还承担了雨花台区、江宁区、高淳区、溧水区的环境案件审判任务。严厉打击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审结8件。其中,罪犯鲁某未经审批,在江宁区洋桥社区开办电镀化工作坊,私自向秦淮河排放污水,其和雇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新华日报》作了《黑作坊排污,老板雇员获刑》的专题报道。成功调解融侨环宇广场业主群体性环境污染纠纷案件,被市法院评为十大典型案件。完善环境司法与环境执法的衔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依法裁定准予执行环保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4件。
  五是加强执行工作,缓解执行难题。把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执结各类案件1660件,实现债权4.2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7.4%和53.6%。开展“阳光执行”活动,邀请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和媒体记者全程跟踪、见证执行,执结一起拖欠300万元租金的案件,司法拘留1人。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完善“点对点”查控平台,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住房、车辆等信息1.3万余次。加大对失信当事人的惩戒力度,1029名自然人及239家单位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系统黑名单6,150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公开曝光,27人被限制出境、11人被司法拘留,强化了执行威慑作用,促使27人主动履行义务。加强网上司法拍卖工作,累计上传拍品280次174件,成交额1.45亿元,成交率75.6%,为当事人节约佣金700万元。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执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欠薪等案件216件,执行到位704万元。联合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7件。
  六是及时清理积案,提高司法效率。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由于降低了立案门槛,大量纠纷涌入诉讼渠道,收案数呈“井喷”趋势,案件积压现象严重。为使案件得到及时审理,区法院统一思想,开展了“大干下半年,拼搏清结案”专项活动,进一步优化人财物配置,举全院之力,实行全员办案。积极推行院庭长办案机制,要求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审执结各类案件4919件,占结案总数的46.7%。目前,院庭长办案已成为一种常态。积极完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用足、用好小额诉讼、刑事速裁等程序,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加大督促落实力度,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实行月度考核机制,每月评出十名“办案之星”,营造了你追我赶的氛围。经过全院干警的努力拼搏,清理积案工作成效显著,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充分延伸司法职能,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一是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认真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形成“司法引导、多元衔接”的大调解格局。依托消费纠纷调处中心,调解纠纷25起;依托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站,追索劳动报酬55万元;牵头区交警大队、司法局、人保公司和道路基金救助部门,成立全市首个“人伤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实现“进一个门办所有的事”,处理纠纷322件,挽回损失170万元。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力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为受害人挽回损失362万元。其中,兴隆大街58户居民,因被告人周某犯失火罪致财产损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区法院调解,由周某赔偿损失160万元,并已履行到位,稳定了受害群众的情绪,市委《南京快报》予以刊登。
  二是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坚持把处理涉诉信访作为联系群众、倾听民意、化解矛盾的重要途径。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重点解决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问题。积极推行判后答疑、申诉听证和教育息诉等工作,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初步建立了一个集接待登记、定期排查、跟踪回访、司法救助为一体的工作体系,综合治理效果明显。全年接待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30件,化解重点信访案件2件,司法救助22人,发放救助款43.8万元。加大申诉复查工作力度,依法将涉诉信访案件导入司法程序,审结申诉复查、申请再审案件17件,改判4件。
  三是积极参与法治建邺建设。围绕依法治区工作要求,把巡回审判作为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将庭审搬到群众身边,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化解纠纷,开展巡回审判230场次。选派16名青年干警担任法律宣讲员,选任12名优秀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带头参与基层治理。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主动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园区。开展综治、禁毒、预防职务犯罪、青少年权益保护等宣传30余次。与区纪委联合开展征地拆迁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提升公职人员法律意识;与区关工委联合开展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印发法律读本1000册,提高了法制教育覆盖面。院庭长认真落实“四解四促”工作要求,带头走访企事业单位30多家,提出司法建议10条,开展法律讲座15次,受教育群众4000余人次。
  四是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组织法院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活动,邀请群众走进庭审现场,全程感知司法,增进对司法的了解与认同。挖掘案例资源,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评价功能,参与制作《法官说法》《法治现场》等节目37期,在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新华日报等省市以上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400余篇。民一庭副庭长李晓燕被评为南京市劳动模范,以其为原型拍摄的节目——《穿法袍的“金花”》,在江苏卫视《廉政时空》播出,展示了我院法官清廉、公正、为民的良好形象,社会反响较好。认真组织开展媒体记者走基层活动,邀请南京电视台、江苏法制报等单位的8名记者走进审判、执行现场,目睹办案全过程,感受公平正义。
  三、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权威
  一是畅通群众诉讼渠道。加强诉讼服务大厅和立案窗口标准化建设,全面公开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费用标准,让人民群众明白如何打官司。设置导诉台,配备导诉人员,提供立案指导、联系法官、查询案件、材料收转等服务3.6万人次,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便利。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度7,进一步畅通立案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诉权。自去年5月1日以来,接收各类诉状、执行申请6482件。其中,当场立案6160件,一次性告知补正303件,不予受理19件,当场立案率95.03%。加强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打造立案公开新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脑、智能手机完成网上立案、缴费、查询。目前,这种足不出户的立案模式,已成为律师、企事业单位法务人员的工作常态,并被越来越多的公民个人接受、使用。自去年8月份起,接受网上立案申请500件,一次性审核通过462件,通过率92.4%。
  二是深入推进庭审公开。坚持凡是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并提前公开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继续深入开展“邀请十万群众进法院”活动,邀请社会各界旁听案件1730件3940人次。认真开展网上预约旁听庭审活动,接受预约申请402件965人次,做到“随到随听”。大力推进庭审“三同步”工作,将法官置身于“聚光灯”和“显微镜”下,让司法过程“可定格”“可再现”。创新庭审公开方式,大力推进网络庭审直播工作,选择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通过互联网同步直播庭审170次,扩大了受众范围。
  三是推行裁判文书公开。坚持“以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共上网3458篇。采取专人负责制,由审管办扎口管理,动态监控上网文书数量、质量和信息安全等问题,并定期通报,促使法官加强裁判说理,提升司法技能和业务素养。妥善平衡公众知情权和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对当事人的隐私信息予以必要技术处理。认真开展裁判文书“三评查”工作,邀请法学教授、律师、人民陪审员、社区群众等集中评查判决书400份,并根据评查反馈意见,在全院大会上进行点评,倒逼法官树立责任心。
  四是稳步推进新审判大楼和信息化建设。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各方的关心支持下,期盼多年的新审判大楼和南湖法庭易地建设如期进行,今年上半年将迁入新址,这标志着我区法治化进程即将全面进入现代化。在建设过程中,我们坚持长远规划,重点抓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信息化建设的应用水平,确保司法公开软硬件设施同步推进,努力夯实信息化工作基础。同时,加强司法信息录入工作,将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司法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案件管理系统,并自动向当事人发送流程节点信息。不断强化“互联网+”思维,主动适应司法公开新常态要求,着力打造自媒体8,在官网上公布各类审务信息318篇,在微博、微信上发布资讯信息824条,打造了一个网上网下、线上线下、虚拟实体相结合的服务平台。
  四、坚持从严管理队伍,着力提升司法能力
  一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一把手院长带头上党课,并召开多场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七条,分析存在的七个方面“不严不实”问题;先后主持召开三次专题学习研讨会,与会人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通过这种红脸、出汗、扯袖子的方式,起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二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全面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强化压力传导,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继续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正风肃纪,促使干警树立底线思维,坚守纪律底线。由院长、庭长、干警逐级签订责任状,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制约、监督。一年来,区法院继续保持了干警零违纪记录,被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唯一一家“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先进单位。
  三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围绕“现代化、服务型法院”工作目标,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参加各类培训750人次,提升了法律适用、庭审驾驭、文书说理等能力。有7名书记员通过省法院速录考核,并落实了相关待遇,提升了工作积极性。按照上级法院总体部署,有序推进司法改革,在全院遴选了21名法官助理,全部配备到审判一线,充实了审判力量。完善裁判文书签发制度,向合议庭和独任法官充分放权,初步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扎实开展理论调研工作,先后中标3项省级调研课题,获得《中国审判》“春城杯”征文一等奖、最高人民法院“荣昌杯”征文二等奖、省商法研究会论文一等奖以及省法院第27届学术论文三等奖,发表各类调研文章180篇,其中省级以上95篇。3名干警被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省警官学院聘为兼职教授和硕士生导师。
  四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坚决贯彻人大各项决议。本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闭幕后,我们及时召开院长办公会,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逐条落实代表提出的建议。积极配合南苑街道人大代表组定向定点视察司法公开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均受到好评。广泛深入开展联络工作,在完成“指定动作”之外,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开通手机短信平台,安排专人每月向市区两级代表发送法院工作信息简报。认真落实代表关注案件办理制度,主动邀请代表前来旁听,让代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认真落实代表提案办理制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法院全体干警积极进取、奋力拼搏,顺利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一年以来,有4个集体、1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连续四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在座各位代表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司法保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办案任务越来越重,案件成倍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愈发突出,司法辅助力量不足,干警身心压力大,法官队伍不够稳定9;三是个别干警思想素质、工作作风、专业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四是涉诉信访案件多,牵扯了大量精力,一些当事人缠访、闹访现象时有发生,但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损害了司法权威。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今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推进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将更高。为此,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紧扣区委“改革攻坚年、党建深化年”工作主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切实提升队伍管理水平,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城市新中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主动分析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区情变化,牢固树立“五个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积极研究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司法应对,妥善审理新类型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作用,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针对辖区内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企业集聚的情况,积极筹划成立金融案件审判庭,提供精细化的司法服务。
  二是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狠抓执法办案主业不放松,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着力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完善裁判文书签发制度,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保障独任庭和合议庭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办案。不断完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扩大刑事速裁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比例,提高审判效率。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实现胜诉权益。不断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并将今年确定为“审判管理质量提升年”,重点督查办案质量,努力让生效裁判文书经得起人民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三是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抓住重点环节,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科学合理地确定法官员额10,真正将审判权赋予优秀法官行使。优化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以充分放权、加强制约、强化问责为重点,认真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制。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扎实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落实以律师为主体的第三方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信访制度,努力破解涉诉信访难题。
  四是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以入驻新审判大楼为契机,重点推进诉讼服务、网上办案、同步数字化、同步录音录像、网络庭审直播、财产查控、档案电子化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努力打造群众乐于使用、易于接受的司法公开平台。及时公开诉讼信息、法官信息以及裁判文书,以阳光司法、透明司法,促进司法公正。
  五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狠抓审判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干警庭审驾驭、法律适用等能力。加强审判团队建设,探索建立由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1+N+N”审判团队11,并细化责任分工,由法官助理与书记员共同完成审判辅助工作,让主审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庭审和裁判。不断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进一步营造关心、爱护干警的氛围;坚持从优待警,认真落实休假、体检等制度;不断完善职业保障措施,努力改善职级待遇,提升干警职业尊荣感。
  各位代表,新要求开启了新征程,新征程要求有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部署要求和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提振精神、勇于创新、开拓进取,以最实的工作作风、最佳的工作业绩,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城市新中心做出更大贡献!


附:
报告中相关概念说明
1.数据统计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2015年度审判数据统计截止日期调整至12月31日,往年均统计至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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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刑事案件速裁程序:2014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两高在北京、上海、南京等18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决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3.小额诉讼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对买卖、借款、租赁、银行卡、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等标的额在17000元以下的金钱给付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4.先同后异的庭审模式:由于该批次案件中,被侵权音乐电视作品分属不同权利人,证据材料繁多复杂,青奥庭研究后,采取先集中举证、质证相同证据,然后再分别举证、质证不同证据的做法,整个庭审显得比较紧凑,繁而不乱,  节省了时间。
  5.裁执分离:是指行政机关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行政机关负责具体实施、人民法院予以监督,人民法院只对行政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不参与具体的执行工作。
  6.失信系统黑名单: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将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等6种情形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7.立案登记制度: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先接收起诉材料后再审查,并出具接收材料证明。
  8.自媒体:主动适应“互联网+”环境下司法公开工作新要求,先后开通官网、微博、微信,实现了自媒体全覆盖。
  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njjyfy.gov.cn
  新浪官方微博:南京建邺法院
  官方微信公众号:njjyfy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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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据统计,2015年审判一线干警结案数超过200件的共有25人。其中,200-300件之间有11人、300-400件之间有3人、400-500件之间有10人、500件以上有1人。该25名干警结案8559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81.25%。
  10.法官员额: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要求建立法官员额制度,综合考虑审判业绩、业务能力、理论水平和法律工作经历等因素,确保将优秀法官留在审判一线。
  11.“1+N+N”审判团队:由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主审法官负责具体事项审核、决定,主持庭审,制作和签发法律文书。法官助理负责审查诉讼材料、组织证据交换、进行财产保全等辅助性工作。书记员负责庭审记录、信息录入、卷宗整理、装订和归档等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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