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苏0105民初21967号
李德纯(身份证号320921195303124616)、
李建峰(身份证号320922197910108330):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大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器公司)诉被告李德纯、王朋浩、吴君、吴江、李建峰追收抽逃出资纠纷一案宣判后,原告江苏大器公司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是:一、请求撤销本院(2023)苏0105民初21967号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二、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四年七月三日
联系电话:刘法官 (025)83577188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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