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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安平县酷德五金丝网综合经营部与被告三亚青田旅游产业有限公司、南京威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向念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0
浏览次数:254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20639号

三亚青田旅游产业有限公司、南京威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向念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平县酷德五金丝网综合经营部与被告三亚青田旅游产业有限公司、南京威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向念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诉讼程序,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民事裁定书等。原告安平县酷德五金丝网综合经营部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3被告连带给付票据金额20万元;2.请求判令3被告连带支付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2年 02月07日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 (暂计算至2022年8月9日,LPR为3.7%,利息为3761.68元,合计20376168元) ;3.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由被告承担。4.本案保函费(500元)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O二三年三月十日  

 联系电话:(025)69061800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1号3号楼建邺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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