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15232号
江苏胜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吴沅憬与被告江苏胜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营业部劳动争议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两被告向原告支付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未发工资12544元;2、要求两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875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三年九月一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76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送达公告
更多04.09
2026
03.27
2026
03.27
2026
03.27
2026
03.24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