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法院坚持将“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活动精神
融入日常办案过程中,做到措施到位、压力给足,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时刻彰显守护民生的决心。
困扰:公司消极不履行,怎么办?
执行立案后,经常困扰执行干警的是,一些公司还在继续经营,但银行账户无可供执行款项,且态度消极,主打一个“拖”字诀,不履行给付义务、不接听法院电话、不露面商谈方案,企图通过“三不”方式蒙混过关,从而实现规避执行的不法目的。
这样的行为,既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更是对司法权威的挑战和损害。如何从源头有效打击这种不诚信的行为?建邺法院执行干警在思考,努力在困扰之中寻找应对策略!
破解:不履行,就移送破产审查!
经不断探索实践,建邺法院找到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解决路径。对不履行义务的公司,在全省首创性地通过发送《拟移送破产审查告知书》的方式,再次指定履行期限,并告知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将压力传导给被执行人,充分发挥“执转破”的威慑作用,督促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义务。
期满后,如公司仍不履行义务,则根据申请执行人提出的“执转破”申请,及时移送破产审查,为其提供实现债权的第二条路径。
结果:破与不破,要看公司是否履行!
自4月以来,已有7家拒不履行义务、拒不露面的公司收到告知书后,慑于移送破产的压力,主动联系法院,履行完毕24件案件,涉及债权金额53万元。
其中,在执行陈某等人与南京某公司十件欠薪案件中,该公司不履行义务,其负责人谎称在外地、在筹款。多次沟通后,执行干警发现其丝毫没有想解决问题的态度,只是一味地在拖延,便再次告知不履行的后果。后该公司负责人不再接听电话,执行干警遂决定发出第一份告知书。次日,该公司收到告知书后,立即安排一名副总到法院对接,希望不要移送破产,并最终筹款15万元,履行完毕5件,还承诺在两周内解决完毕剩余5件案件。另外,还有两家关联公司共涉案近百件,收到告知书后仍不履行义务,建邺法院已作出《移送破产决定》,并将于近期移送破产审查。
为进一步强化破产威慑作用,建邺法院决定将发送告知书作为一项常规执行措施,以“不执行,就破产”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规避执行的行为,践行为人民司法的庄严承诺。
下一步,对不履行义务的公司,要求在查控反馈无财产后,每案必发送告知书。同时,还将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方式,定期在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拟移送破产审查的公司名单,提升他们的“知名度”,倒逼主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