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十九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之九
建邺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建邺区人民法院院长 盛 皓
2026年1月9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建邺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定、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优化保障大局、服务群众的各项举措,不断深化审判执行机制改革,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稳中向好。全年新收案件38473件,办结35101件;法官人均结案763件,连续4年居全省第一。全院荣获省、市、区级各类荣誉的集体或个人22个,入选国家、省、市级典型案例15篇。其中,国家级案例4篇,入选数继续保持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一、胸怀“安全”与“发展”两个目标,务实护航大局之策
过去一年,区法院坚持执法之器、行法之实,积极参与全区平安建设、服务重点工作推进,全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
一是助力筑牢“大美河西、锦绣建邺”的发展根基。重拳惩治犯罪,促推建邺稳定发展行稳致远,全年审结刑事案件463件。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审结非法经营、串通投标、危害税收征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类型犯罪案件19件,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危害企业等市场主体权益行为,审结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等犯罪案件11件。以法助力金融监管,保障金融安全,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洗钱等犯罪案件12件。全力维护国家社保、医保管理秩序,深挖相关犯罪线索,追缴被骗资金800余万元。持续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上下游犯罪产业链条,审结相关案件124件,1件案例入选全市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强力保障社会管理秩序、维护公共安全,从快审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107件。严厉惩治侵害百姓财产犯罪,审结盗窃等侵财类案件108件,有力震慑犯罪、安定人心。
二是助力擦亮“金融中心、数字高地”的法治底色。围绕全区“金融+数字经济”主导产业方向,不断优化金融纠纷化解工作方式。全国第一家资本市场调解驿站入驻金融法庭。“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指导、多方参与、调解优先、分层递进”的金融纠纷一体化解纷机制2.0版本基本建成,在去年大幅消化存量纠纷基础上,2025年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纠纷近1.5万件,通过诉讼方式办结案件超1万件。深入推动金融风险司法预防,守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线,建立“法院+金融机构”联席会商机制,定期研判、通报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新发、多发问题,全年组织走访、座谈15场次、提出意见建议21条,1篇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不断深化保理、基金等领域前沿问题研究,依法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助力科创企业优化融资结构,发布涉私募投资基金案件审判白皮书及相关典型案例,1件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1件案例入选长三角金融审判典型案例,1个课题被确定为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金融法庭相关做法被《南京金融发展报告2025》收录。
三是助力营造“建功立邺、到此莫愁”的营商环境。坚持以法治的确定性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普通商事类案件3909件。大力弘扬契约精神,保护守约者、制裁违约者,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的某公司连环诉讼案入选南京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认真贯彻新颁布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严格规范涉企财产“查、扣、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保全。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审结破产类案件60件,化解债务约1.8亿元。着力降低商事解纷成本,建立“7个专业化类别商会调解组织+2个社会化调解组织”的商事纠纷调解矩阵,构筑涉企纠纷化解“快车道”,调处的某装饰公司与某商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调解案同时入选全国第一批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最高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强化新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1篇理论成果被《中国知识产权报》刊载。
二、围绕“为民”与“利民”两个主题,做实服务百姓之举
过去一年,区法院始终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全力抓好为民司法,切实为民排难解纷。
一是办好“小事小案”,保障百姓幸福生活。持续将“案小事不小”的要求落实到为民解忧全流程,即时回应群众来电、来信诉求,切实将“有信必复”落到实处。坚持将“小案不小办”的理念贯穿办案全过程,妥善审结涉民生类案件7200余件。加大群众生活消费领域权益保障,审结涉食品安全、互联网消费、医疗美容等各类型纠纷案件257件。增强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惩治力度,审结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类犯罪案件10件,涉及公民信息28.2万余条,有效斩断身份信息、电话号码等私人信息外泄源头。突出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保护,审结相关案件165件。以裁判培塑、强化百姓交通法规意识,审结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866件。持续强化群众居住权益保障,审结房屋买卖、物业服务等领域纠纷案件1821件,努力让百姓安居建邺。
二是聚焦“老妇弱小”,强化特殊群体关爱。审结涉老人、妇女、儿童、普通劳动者等群体权益保护案件2939件。注重和谐家庭建设,合理把握法律条款与群众朴素价值的契合点,审慎审结涉赡养、继承、抚养等类型案件598件,依法保障老有所养、幼有所教。延伸司法服务,借助法官进网格、融合法庭巡回审判进社区等方式,定期组织涉老专题反电诈宣传,全力守护最美“夕阳红”。用心呵护青少年成长,推行涉少案件“庭前调查+庭中心理疏导+判后观护”全链条保护机制,保持侵害未成年人行为“零容忍”。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联动中小学校常态开展“法治讲堂”、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场景化活动,提升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依法促推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审结涉劳动报酬、新业态劳动争议类案件2314件,1件案例入选全市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坚持向社会发布劳动人事争议裁审白皮书、举办送法进企讲座,引导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合法维权,2名干警受聘为区人社局民工维权“邺”校特聘教师。
三是坚持“抑恶扬善”,持续引领社会风尚。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为守法者点“赞”、向违法失德者说“不”。对认罪悔过且罪行较轻的375名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彰显司法温度。赋能诚信社会建设,对确因困境无法偿债的被执行人,依法适用执行和解、给予信用修复等方式帮助走出困境;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坚决严厉打击,全年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共计5106人次,司法拘传、拘留467人次,移送追究拒执罪7件,已判决2件3人,1件拒执罪案件入选全市法院十大优秀案件。坚持以案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厉打击创建虚假“学信网”开展“学历造假”的利益链条,相关案例同时入选全国、全省优秀案例分析;弘扬爱岗敬业、抵制职场不良行为,一审办结并获二审维持的某公司员工“泡病假”案,获人民日报等多个国家、省、市级媒体报道、转载,入选全省法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增设案例宣传专栏,全年微信、微博发布稿件206篇,获国家、省、市级媒体转载118篇次,1件新媒体漫画入选全省法院优秀新媒体作品,以法治之力传播社会“正能量”。
三、聚焦“守正”与“创新”两个维度,谋实提质增效之措
过去一年,区法院坚持抓前端、管中端、盯末端,推动纠纷处置全链条管理,全力促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一是“前端”准确识变,解纷资源整合更加高效。积极应对案多人少的常态高压态势,深入推进诉与非诉衔接,增强源头预防、化解合力,用解纷“加速度”提升群众“满意度”。主动融入全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法院与综治中心对接工作机制,整合诉讼服务中心有关功能,常态派驻法官团队,深度联动相关单位,实现“信息互通、力量互补、联合研判、纠纷联调”。2025年,通过区综治中心分流各类纠纷2705件,成功化解937件,涉物业、劳动欠薪、房地产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类型化、群体性纠纷,更多在前端得以化解。突出立案后先行调解应用力度,增强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日常业务培训和过程指导效能,提高调解成功率。全年愿意接受先行调解解决纠纷的当事人超70%,调解成功率达33%,有效满足了群众高效解纷愿望,一定程度缓解了法官办案压力。
二是“中端”科学应变,审判流程监管更加严密。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注重效果,细化院庭长监管责任评价规则,压实“党组宏观管理、审管办专责管理、政治部评价管理、业务部门自我实时管理”的梯级监管责任,提高审判管理严格性、科学性。强化实时监管、动态评估,不断提升季度基准定量、月度进展评析、每周晒榜亮相的精准性,确保办案效率高位保持。完善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工作机制,深入落实阅核制要求,严把案件质量关;高度重视二审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管理,通过审委会专项评查,加强司法责任甄别、惩戒,发改案件数同比下降31%。注重薄弱环节管理,充分利用审管提示、院长督办、数据会商等方式,加大审判指标落后部门提醒改进和催办力度,提升群众诉讼体验感。2025年,最高法院设有总参考区间的9项评价指标全部达标,其中6项优于区间值。2个案件分别获评全市法院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
三是“末端”主动求变,执行管理方式更加精细。大力推行执行规范化建设促推执行效能提升工程,努力让“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强化执行监督,细化执行信访投诉问责机制,向社会公布专项监督电话,用开门受监督促进执行工作更规范。
推行执行案件专项评查,严格结案标准,执行案件办理规范化和评价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案款管理流程,明确发放时间节点、动态跟踪发放情况,确保群众胜诉权益及时到账。突出群体性涉众执行案件管理和执行强度,在区委政法委坚强领导、政法机关密切配合下,国家处非联办督办的“爱晚系”案件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已执行到位金额2.77亿元并完成两次兑付。持续保持案件强制执行力度,常态开展周六专项执行、日常夜间执行,全年执行到位金额25.98亿元,居全市第二;三项执行核心指标中有两项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四、守牢“忠诚”与“勤廉”两个底线,抓实铸魂强基之要
过去一年,区法院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干警综合素能全面提升、焕发新貌。
一是恪守一心向党的初心。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对标区委决策部署,一丝不苟抓好贯彻执行。严格抓好“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常态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级部署要求的学习贯彻。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施行“党组领学+支部研学+全员普学”三级学习体系,做到全院全员学习全覆盖。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常态及时向区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高标准推进完成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全力配合开展审计监督。强化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队伍忠诚、纯洁、可靠的政治底色更加鲜明。
二是激发精于业务的恒心。大力弘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业绩为要的日常评价和用人导向,建立全维度法官业绩档案,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提供精确依据,全力激发干警积极性、进取心。实施以考促学、用学提能工程,构建综合能力测试机制,定期组织专项考试,提升队伍专业素养。系统谋划、全力推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工作机制,加快青年人才培养。严格聘用人员管理,实行人员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择优选能、有进有出。坚持严中有爱,健全法官权益保障机制,切实为干警安心工作、放手干事创造条件。2025年,区法院代表队在全市法院首次审判业务能力竞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1名干警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1名干警入选全省法院调研人才库,全院入选、获评国家、省、市级载体或奖项的理论成果69篇。
三是永葆勤政务实的公心。持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各级负责人“一岗双责”,引领干警守牢廉洁司法的底线、树牢为人民司法的标线。紧盯内部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多发、常发问题,采取即时性督办整治、阶段性综合考评扣分惩戒、长期性建章立制等举措,倒逼问题有效根治、作风改进提升。聚焦关键岗位人员、重要流程节点,定期开展“点穴式”审务督察,风险隐患发现和解决的及时性、精准性进一步提升。充分应用会议提醒、谈心谈话等形式,持续深化干警“八小时”之外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让“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形成常态、成为内心自觉。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法院工作、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过去一年,区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商事审判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加座谈110余人次,及时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6件。认真贯彻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以受监督促公正,努力让公平正义可视可感。
各位代表,过去几年,区法院坚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奋进姿态,系统性深化各项工作机制改革,促推办案质效不断向好、整体风貌取得长足进步、司法为民和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获得有效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更离不开各位代表一直以来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区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伴随全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高速发展,案件体量仍处于高位运行状态,人均办案数量继续高居不下,人案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二是面对人民群众更加高效、多元的司法期待,案件办理的质量、效率、效果还有差距;三是队伍综合素能尤其是年轻干警群众工作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把握区委工作部署与法院工作的契合点,以更高站位诠释政治忠诚,以更多作为提升护航成效,以更实举措保障群众诉求,以更严要求强化队伍担当,为全区奋楫“十五五”现代化新征程、建设“形实魂”兼备的现代化国际性城市中心贡献法院力量。
一是聚焦中心、把牢方向,助推区域发展新跨越。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抓紧抓好区委各项部署的贯彻落实。找准全区“金融+AI”双轮驱动发展与司法保障的着力点,依托金融法庭、长三角金融多元调解中心,不断优化金融解纷机制、提升解纷能力。围绕全区“3C”战略实施,强化人工智能、新消费等新兴领域可能出现的新类型矛盾纠纷应对,加强相关知识储备、提升审判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跟进保护的及时性、精准性。常态化持续抓好扫黑除恶斗争、做实做优普通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全区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的市场经济环境提供支撑。
二是心系百姓、不忘初心,回应群众司法新期待。牢记民生连民心,坚持点滴皆用情,做深做实为民举措,全力破解司法领域的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参与党委领导下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做好各类调解联动衔接,让群众解纷更快捷。着力加强诉讼立案、咨询等事项便利化水平、提升服务效能。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继续抓好“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全力保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不断做优司法延伸服务,更好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圈等活动,助力祖国“未来”健康成长、“银发”群体安享晚年,努力让法治融入百姓日常生活。
三是紧扣主责、强化管理,激活量质齐升新能量。聚焦案多人少的矛盾现状,持之以恒抓管理、优流程、挖潜能,增强人均办案效能、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案件质量。不断强化调解工作的体系化管理,优化人员配置、流程对接,用调解效率提升助力压降解纷时间。紧盯审限内结案率、上诉发改率、长期未结案件数等影响诉讼体验的核心指标,用好数据研判、案件评查、流程监督等有效手段,让重效率更重质量的理念不断融入法官办案日常。
四是着力于人、赋智赋能,展现尚法慎权新风貌。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压实“一岗双责”,推动严管与厚爱落到实处。不断巩固近年来党风廉政、司法作风建设的有益成果,持续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贯彻落实,让廉洁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将“评案”与“考人”有效结合,深度探索适应当前现状、符合办案规律的人才选、育、管、用机制,调动“老同志”办案潜力、激发“小同志”工作活力,努力让争先创优、实干担当蔚然成风。
各位代表,潮涌千帆竞,奋楫正当时!新的一年,区法院将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实干争先、久久为功,全力以赴为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邺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 件:
相关用语说明
1.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被告人谷某某等诈骗案:谷某某等人通过采用虚假原石和珍珠蚌、虚假报价议价、虚设观众投注等方式操控直播“赌石”“开蚌”结果,诱骗被害人投注,共计骗取600余万元。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谷某某等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犯罪集团,予以判罚。本案的裁判意义在于网络直播是新兴的高互动性兼有娱乐性质的商业活动,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通过严厉打击此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对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市场秩序,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重塑消费者对网络购物和直播带货的信心,推动互联网经济的良性发展有积极意义。本案入选南京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见报告第2页第14行。
3.全国第一家资本市场调解驿站:在江苏证监局、江苏省司法厅和中证投服中心的协同推动下,全国首个资本市场调解驿站入驻建邺法院金融法庭,旨在依托江苏资本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中证江苏调解工作站双重调解力量,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与行业调解协同优势,形成各方协调机制,凝聚登记受理、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等环节的工作合力,推动涉证券投资咨询等资本市场领域的纠纷高效化解,为辖区资本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见报告第2页第20行。
4.某保理公司与某建工公司、甘某等保理合同系列纠纷调解案:某保理公司与某建工集团签订四份保理业务合同,甘某等人提供担保。某保理公司根据案涉合同发放四笔保理融资款,某建工公司后未归还。某保理公司诉至法院。该系列四案由法院委托保理纠纷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在法官指导下,专业调解员发挥保理业务专长,经过反复梳理排查,确定案涉保理融资款实际使用人为本案的担保人,提出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后,与某建工公司之间的债务自然消灭,打消了担保人的疑虑,最终担保人同意还款并与保理公司达成还款合意。该案通过专业调解员参与,协助法院找准纠纷处理的最佳方案,最终促成了四案一并调解。本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见报告第3页第7行。
5.某装饰公司与某商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某装饰公司与某商业公司就某综合体装修项目签订《装修工程施工框架协议》,约定装修工程总价款合计 1365572元。某商业公司要求某装饰公司先行垫付前期施工成本。装修完成后,某商业公司仅支付某装饰公司工程款70余万元,尚余60余万元工程款未付。某装饰公司多次联系商业公司请求付款,但商业公司以装修工程存在未完工程量以及质量问题等迟迟不予支付,故装饰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商业公司支付拖欠工程尾款。区法院受理后,鉴于纠纷双方为商事主体,经征询当事人意愿,将案件进行委派调解。调解员接受委派后,与某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取得联系,并详细了解诉求,得知因某商业公司拖欠工程款,导致某装饰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曾某甚至变卖自己车辆为员工发放工资。在了解曾某的困难后,调解员联系某商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李某声称装修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不愿接受调解。调解员上门实地勘验、调查,经过多轮次组织沟通,最终促使李某同意接受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即某商业公司在一周内将工程结算清单和维修清单交给某装饰公司,待装饰公司确认无误后支付剩余工程款,装饰公司尽快履行维修义务,保证商业公司正常办公。本案同时入选全国第一批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见报告第3页第21行。
6.某公司员工“泡病假”案:某公司员工在其从事人力资源工作期间,以“腰椎间盘突出需卧床休养”为由,多次向公司申请病假。公司派员工陪同其复诊,医生诊断其不需一直卧床。公司表示安排其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并针对其病情提供保障措施,但该员工拒绝到岗,仍不断申请病假。公司与其沟通无果,认为其构成旷工,经征询工会意见后,发函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该员工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审理中,法院经调查发现其在病假期间有乘坐高铁到外省参加演唱会等外出情况。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赔偿金,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敬业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现行法律法规在保护劳动者健康权与病休权利的同时,也注重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常经营秩序。劳动者以“卧床不起”为由“骗取”病假,违反自身职业道德,无视单位工作制度,应为此付出代价。本案判决告诫劳动者,诊断书不是“旷工通行证”,唯有劳资双方互谅互信,在行使权利时兼顾对方合法权益,方能形成劳资双方“双向奔赴”的良性局面。该案例获人民日报等多家国家、省、市级媒体转载,入选江苏法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见报告第5页第21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