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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南京安拓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方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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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17252号

南京方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安拓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南京安拓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运费112,000元及利息(自2021年l 月29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82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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