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05民初2315号
路露: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鑫量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南京鑫量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上诉期间向本院提交上诉状提出上诉,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2022)苏0105民初2315号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2、指令本案由建邺区人民法院受理。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105民初2315号一案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联系电话:(025)83577219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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