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原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州市阿尔发工具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10
浏览次数:1,441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05民初6904号

常州市阿尔发工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诉讼程序,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原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代偿款项1000000元及利息、逾期利息(自2021年8月19日起至2021年8月28日,利息按每日0.5%。计算;自2021年8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利息、逾期利息合计按月息3%计算)2、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二年五月十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94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刑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