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告北京鸿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翔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沛县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姚桂生、宋德明、孙小华、江苏润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山市益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0)苏0105民初7911号
孙小华、江苏润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山市益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鸿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翔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沛县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姚桂生、宋德明、孙小华、江苏润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山市益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因无法向你方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含疫情防控通知)、民事裁定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履行义务告知书、履行义务承诺书、补充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层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二年四月六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61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一号楼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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