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原告胡梓昕与被告建邺区雨净波鞋堂洗鞋中心劳动争议一案的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3
浏览次数:1,392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5民初8776号    

建邺区雨净波鞋堂洗鞋中心:

本院受理原告胡梓昕诉你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5民初87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建邺区雨净波鞋堂洗鞋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胡梓昕支付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月18日期间的工资26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元,予以免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76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