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原告孙亮与被告陈朝兵、沈阳军鼎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上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8
浏览次数:360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15089号

陈朝兵、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孙亮与被告陈朝兵、沈阳军鼎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被告沈阳军鼎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原审(2023)苏0105民初15089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责任;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电话:(025)83577219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