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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马文航与被告江苏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琼、武家树、陈克根、第三人杨彬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上诉状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1
浏览次数:45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苏0105民初16615号

杨彬城:

本院受理原告马文航与被告江苏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琼、武家树、陈克根、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被告江琼、武家树、陈克根提交的(2024)苏0105民初16615号民事判决书的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南湖法庭(南湖东路26号)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联系电话:(02586780897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东路26号南湖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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