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05民初9880号
华梦、保利淮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朗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广博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保利淮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华梦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等。原告朗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立即支付工程款190,481.44元;2、判令被告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22年3月2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8月24日为9905.56元;3、判令被告二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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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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