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苏0105民初9877号
王擂:
本院受理原告张文海与被告葛洲坝唯逸(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金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擂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第二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公告期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96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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