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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济南丰业兴保温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圣格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开庭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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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24)苏0105民初12631号

 

江苏圣格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丰业兴保温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圣格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57799.72元,自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1月20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加计50%支付逾期付款损失;2023年1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为标准支付违约金;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联系电话:(025)83577219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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