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05民初2136号
江苏红箭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湖北绿房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105民初21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原告湖北绿房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72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送达公告
更多03.24
2026
01.04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