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告程曾源诉被告上海齐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京翰舒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君道贵酿酒业有限公司、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易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上海锍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的上诉公告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05民初2174号
上海齐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京翰舒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君道贵酿酒业有限公司、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锍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程曾源诉你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105民初2174号案件的上诉状副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四年九月九日
联系电话:(025)83577213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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