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原告李欣妍与被告沈昌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3
浏览次数:2,028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24)苏0105民初10190号

沈昌滔:

本院受理原告李欣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转普裁定书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1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自2023年07月29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以及在法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四年九月三日

 

 

联系电话:(02586780897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东路26号南湖人民法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