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苏0105民初4228号
南京水一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侵害商标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转普裁定书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原告第8228873号“美团”商标、第16583544号“美团”商标和第68333114号“Keeta”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运营的网站和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抖音平台、小红书平台等平台开展的宣传推广活动中,以任何方式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2、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所有不正当竞争;3、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4、判令被告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刊登时间不少于7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四年八月二日
联系电话:(025)86780287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东路26号南湖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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