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苏0105民初10726号
南京迈上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南京迈尔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徐祖洪:
本院受理原告钟娟诉被告南京迈上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南京迈尔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冯小琴、徐祖洪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5民初107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原告钟娟与被告南京迈尔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日签订的《迈尔顿国际美语培训登记表》于2022年1月25日解除。二、被告南京迈尔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钟娟退还培训服务费11780元。三、被告冯小琴、徐祖洪对被告南京迈尔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钟娟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5元,减半收取47.5元,保全费138元,合计185.5元,由被告南京迈尔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冯小琴、徐祖洪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三月九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17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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