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原告王慧与被告南京昊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2024-5027)
发布日期:2024-05-15
浏览次数:1,484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24)0105民初5027  

南京昊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慧诉你()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民事裁定书等。原告王慧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依法强制解散南京昊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64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