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18271号
吕顺林、吕荣、吕定:
本院受理原告吕润林与被告吕春林、吕顺林、第三人吕美林、吕惠玲、吕静、吕荣、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吕春林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5民初18271号案件的上诉状副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四年六月七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96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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