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南京玖田服饰有限公司与王凡、王栋、胡方贞、李萍、王希、肖俊、姚依含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的判决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3
浏览次数:1,547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05民初2067

王栋(身份证号320103198104030278)、胡方贞(份证号340824198511260488):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玖田服饰有限公司诉王凡等五人与你二人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05民初20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王凡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京玖田服饰有限公司支付出资款280万元;二、被告王栋、胡方贞对上述280万元出资,各自在25万元范围内承担共同支付责任;三、被告李萍、王希、肖俊、姚依含对上述280万元出资,各自在15万元范围内承担共同支付责任。案件受理费29,200元,减半收取14,600元,由被告王凡负担8864元,被告王栋、胡方贞各负担1304元,被告李萍、王希、肖俊、姚依含各负担782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联系电话:刘法官 (025)83577188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