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告江苏邻里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陈玉、张志鹏、常州市好邻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好邻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的上诉公告(2023-14938)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14938号
陈玉、张志鹏、常州市好邻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好邻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邻里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后,原告江苏邻里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5民初14938号的民事上诉状1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72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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