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告安徽穗联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重庆苏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贵阳鑫飞宇商贸有限公司、赵海明、南京威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博乐建材经营部票据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05民初1930号
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重庆苏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贵阳鑫飞宇商贸有限公司、赵海明、南京威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博乐建材经营部: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穗联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裁定书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六被告支付原告商业承兑汇票本金16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联系电话:(025)83577219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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