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原告郭岩与被告南京壹护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江苏乾中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2023-19206)
发布日期:2024-01-16
浏览次数:1,441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19206号

南京壹护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乾中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郭岩诉被告南京壹护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江苏乾中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民事裁定书等。原告郭岩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1000000元整;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64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