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原告杜秀秀与被告天行健健身南京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25
浏览次数:1,532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804号

天行健健身南京有限公司:

原告杜秀秀与被告天行健健身南京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5民初8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天行健健身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杜秀秀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工资38,853.47元。本案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予以免交。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06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