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18892号
南京外码云计算有限公司、周立斌:
本院受理原告刘婷诉被告南京外码云计算有限公司、周立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原告刘婷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一立即删除侵权文章,消除影响,并在微信公众号“南京外码房产频道”首页置顶位置刊登致歉声明,时间不得少于30日;二、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6000元(含律师服务费5000元、公证费1000元);三、判令被告二、三对被告一的前述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判令三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联系电话:(025)8357 7160/7280李晓燕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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