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05民初4092号
南京富达超妍美容加盟店: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妍之梦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富达超妍美容加盟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原告南京妍之梦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超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的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0万元;3、请求法院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联系电话:(025)86733026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莫愁湖街道南湖东路26号南湖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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