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10128号
南京红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汪红萍、孙雯雯:
本院受理原告桑楚妍与被告南京红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汪红萍、孙雯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5民初101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确认原告桑楚妍与被告南京红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2年6月23日解除,被告南京红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自行收回房屋;二、被告南京红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桑楚妍房屋租金、进场费、保证金、物业费、天然气押金共计320,666元;三、被告南京红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桑楚妍装修损失37,310元、律师费13,000元;四、驳回原告桑楚妍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7755元,保全费2670元,合计10,425元,由原告桑楚妍承担425元,由被告南京红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1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二○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联系电话:(025)83577098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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