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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徐英健与 被告赵宏虎、安徽智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撤诉裁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7
浏览次数:283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760号

赵宏虎:

本院受理原告徐英健与被告赵宏虎、安徽智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2023)苏0105民初7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徐英健撤诉。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原告徐英健负担(已缴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8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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