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5201号
洪泉: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中广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广石业公司)诉被告江苏汉赟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汉赟建设工程公司)、第三人洪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被告江苏汉赟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交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联系电话:(025)83577295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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