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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南京莫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九鼎恒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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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9014号

南京九鼎恒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莫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公司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财产保全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原告南京莫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你公司向原告支付广告费5万元迟延支付的利息 (以5万元为基数按照LPR计算,自2021年12月15日起暂计算履行之日时止;二、 本案诉讼费由你公司承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2年8月9日下午14:20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放弃诉讼权利。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88 刘法官 83577165董助理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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