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原告陈曦瑶与被告张琴、朱树新、徐北辰、王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16
浏览次数:344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6856号

张琴、朱树新、徐北辰、王露:

本院受理原告陈曦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独任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陈曦瑶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返还所欠原告的借款本金人民币80万元,并按年利率18%的比例支付自2019年7月18日起至2020年1月17日的约定利息,按年利率24%的比例支付自2020年1月1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2、请求判令原告在被告一、二全部应付款项范围内对用于借款抵柙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3、请求判令被告三、被告四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返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请求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联系电话:(025)86780531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东路26号建邺区人民法院南湖人民法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