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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人宗祥华申请宣告宗崇失踪一案的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浏览次数:1,547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特3号

本院于20232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宗祥华申请宣告宗崇失踪一案。申请人宗祥华称,被申请人宗崇,男,1976年3月4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105197603041615,回族,户籍地南京市建邺区玉塘村5号3幢102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父子关系,宗崇于2010年2月21日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宗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宗崇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宗崇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宗崇情况向本院报告。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联系电话:(025)8357 7154/7250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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