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原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市鸿福制衣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0
浏览次数:1,284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4801号

苏州市鸿福制衣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市鸿福制衣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1900000元及利息、违约金(利息、违约金合计为:以19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21年6月21日至实际归还之日);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本案前期律师费2500元;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金融法庭三楼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O二三年五月十日

联系电话:(025)69061713  69061797  徐倩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1号人民法院金融法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