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原告方寅与被告江苏君晟天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26
浏览次数:1,459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5民初2524

江苏君晟天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方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5民初25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方寅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02586780897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东路26号南湖人民法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