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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江苏润楚典当有限公司诉被告郑晓娜典当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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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18785号 

郑晓娜: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润楚典当有限公司诉你典当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诉讼程序,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民事裁定书等。原告江苏润楚典当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当金及综合费(含当金利息)人民币125,875元 (以125,000元本金为基数,自2022年8月28日起至按照2.6%/月的标准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2年10月11日,为4875元,扣除4,000元已偿还部分利息后,为875元)。2、请求依法判令由被告承担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1,0000元:3、请求依法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和保全费(包括开具保函的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金融法庭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O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1号3栋建邺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

联系电话:025-83577192,025-8357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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