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秦同宝诉南京市建邺区宁少腾装饰材料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06
浏览次数:254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5民初11763号

南京市建邺区宁少腾装饰材料经营部:

本院受理原告秦同宝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本金15400元并支付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1月1日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10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年九月六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83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