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2832号
杭州美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原告南京伊而菲斯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美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丁尚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合同余款26757元以及利息(自向被告确认向原告退余款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贷款市场报价LPR计算);2.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律师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次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三年六月一日
联系电话:(025)83577315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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