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12910号
南京能豆豆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华章世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原告北京华章世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针对原告所实施的侵权行为。2、判令被告在《扬子晚报》或其他江苏省内省级公众性媒体报刊公开登报声明、赔礼道歉,消除被告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不良影响。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维权成本42000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联系电话:(025)86780287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东路26号建邺区人民法院南湖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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