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苏0105民特265号
张风林:
本院受理申请人张少明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5民特2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宣告张风林失踪。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联系电话:(025)8357 7160/7280李晓燕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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