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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人张少明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一案的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29
浏览次数:1,478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苏0105民特265号 

张风林:

   本院受理申请人张少明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5民特2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宣告张风林失踪。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联系电话:(025)8357 7160/7280李晓燕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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