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11226号
葛传全: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万镇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105民初112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葛传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苏万镇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截至2022年5月24日的股权转让款为1,699,955.42元,之后的股权转让款计算方式为:130万元+130万元×8%×实际投资年限(自2022年5月25日起至股权实际变更之日止)]、违约金12万元。二、被告葛传全配合原告江苏万镇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南京万川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1,18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6,180元,由被告葛传全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O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64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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