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原告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吴春雷、仝秋菊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29
浏览次数:1,519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05民初5639号

仝秋菊:

   本院受理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吴春雷、仝秋菊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被告吴春雷、仝秋菊归还原告代偿款162575.12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暂定3000元(以162575.12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按0.5‰/日计算,自2021年10月1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0.8‰/日计算);二、被告吴春雷、仝秋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的律师费损失6600元;三、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各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17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