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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苏州昆拓热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刘明国、刘平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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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5民初5400号

苏州昆拓热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刘明国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苏州昆拓热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刘明国、刘平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因第一次开庭被告刘平申请司法鉴定,现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作出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现安排第二次庭审。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公告送达第二次开庭传票,庭审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南京市建邺区金融法庭第八法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三楼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联系电话:(025)69061781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1号金融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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