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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马闯与被告曾建平、密控电梯江苏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1
浏览次数:1,484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2850号

曾建平、密控电梯江苏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马闯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105民初28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马闯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75元,由原告马闯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二○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83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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