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05民初2338号
江苏买房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越无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买房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原告南京越无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删除侵权文章;2、判令被告在法院指定平台刊登书面道歉30天;3、判令被告赔偿损失10600元;4、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律师费3000元;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联系电话:(025)86733026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莫愁湖街道南湖东路26号南湖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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