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9656号
南京岩朔建材有限公司、江万涛:
本院受理原告赵策与被告南京岩朔建材有限公司,第三人江万涛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原告赵策于2023年3月1日向本院提交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二O二三年三月七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64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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